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化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至化德(蒙冀界)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268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苏尼特右旗至化德 (蒙冀界)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7〕28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苏化高速公路项目总投资约为66.5亿元(静态投资63.2亿元),项目起自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朱日和北枢纽互通,接建成通车的二连浩特至广州高速公路赛罕塔拉至白音查干段,经镶黄旗(新宝拉格镇)、化德县城关镇,止于河北省康保县白脑包村(蒙冀界),接在建的苏尼特右旗至张家口高速公路康保(蒙冀界)至沽源段,全长约157公里。主线在朱日和北、朱日和东、都仁乌力吉、镶黄旗、镶黄旗南、化德北、化德东7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化德东连接线约7.2公里,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镶黄旗南互通段约114公里,采用分离式路基断面,路基宽度2*13.5米;镶黄旗南互通至终点段约43公里,采用整体式路基断面,路基宽度27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化德东互通式立交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项目于2018年8月开工建设,主线工程已全部实施完毕,并于2020年12月通过交工验收,现已届满两年,缺陷工程均已修复完毕。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审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招标范围 |
主要工作内容 |
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审计 |
具体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路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及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工程招标响应、项目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结算、项目计划、立项审批、征地拆迁、实施进度等审计工作,以及对项目概算节约、工期提前、提高绩效、规范管理和制度完善等情况的分析工作,确保项目审计完整性,最终形成竣工结算及竣工决算审计结论。具体审计内容以招标人需求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企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项目跟踪审计单位不得参与此次竣工审计招标的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电子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下午17时30分,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在线报名。
4.1报名投标流程
登陆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至平台首页【帮助在线】→查看【账号注册及CA办理】,按照流程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即可)
报名/投标详细操作流程请查阅平台首页【帮助在线】→【投标人操作手册】。
4.2办理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信息库入库及企业(CA)数字证书:
办理CA详细流程请查阅平台首页【帮助在线】→【账号注册及CA办理】手册,操作并添加客服QQ远程办理。
平台联系电话:15661034230 ,15661264230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158号内蒙古招标采购协会(商品交易中心对面),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自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即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各投标单位账号完成提交。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6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5月6日9时30分
5.4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投标人于2023年5月6日上午9:00-9:30在使用装有CA驱动的电脑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并安装IE11浏览器,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工作人员)
5.5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解密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官网(http://s0n1s6.owio.cn)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
6.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名 称: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纪律监察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9号公路交通投资发展大厦
电 话:0471-6320717
邮 编:01001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9号公路交通投资发展大厦
电 话:0471-6320734
联 系 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8548126644
联 系 人:杨晓鹏
2023年4月11日
公告附件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具有财*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企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无。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要求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类别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1)高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一级造价师职业资格(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专业)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资格;具有一级造价师职业资格(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专业)的人员其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必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 |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二、评标办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额较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到账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60%时,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项的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按以下方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 a.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小于等于5家时,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b.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5家小于等于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c.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10家小于等于1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和2个最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d.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15家小于等于2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和4个最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e.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20家小于等于3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3个最高和6个最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f.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3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4个最高和8个最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或开标一览表报价与投标函总价大写金额不一致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开标一览表报价与投标函总价大写金额不一致的,应以投标函大写金额为准修正评标基准价。存在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而被否决的,应剔除对应投标报价后修正评标基准价。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
续上表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 建议书 |
35分 |
对审计工作的理解、审计实施思路与审计工作方案 |
5分 |
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有效性,得3-5分 |
|
对审计工作的重点、难点的理解及措施建议 |
5分 |
对审计工作的重点、难点的理解及措施建议的科学性、合理性,得3-5分 |
||||
审计工作服务质量管理保证体系与措施 |
5分 |
服务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健全得力,程序严格,措施易于实施,得3-5分 |
||||
审计工作服务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 |
5分 |
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得3-5分 |
||||
审计工作服务计划 |
7分 |
审计工作服务计划具体、详细,服务方法先进、合理,得4.2-7分 |
||||
现场配合及后续服务 |
8分 |
现场配合及后续服务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得4.8-8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20分。 |
|
5分 |
项目负责人每担任过1个公路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或竣工决算审计工作项目负责人职务加2.5分,本项最多加5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0,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分 |
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得20分; |
||
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承担过1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或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加2.5分,本项最多加5分。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②上述业绩应包含造价咨询工作内容,若仅是财务审计或征地拆迁审计的,则该业绩不予加分。 |
||||||
履约信誉 |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5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